根据厅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水利建设文明工地评选办法〉的通知》(鄂水利精〔2015〕4号)和厅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小组办公室《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水利精办〔2015〕8号)要求,厅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2015年度全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评审工作。
近日,经湖北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将大悟县三塔寺水库工程等35个项目评为“2015年度湖北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湖北浩川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十堰市郧阳区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土建施工项目榜上有名。
十堰市郧阳区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地土建施工项目自2015年5月15日开工以来,积极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落实安全文明工地施工投入,实行主要领导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文明工地管理机制,强化文明工地措施,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施工方案。在工程建设中,各项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障措施得力,从工程开工到完工,各参建单位按照“项目法人负责,设计单位督促,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以工程质量为核心,优质高效的完成本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老区人民彻底告别吃水难、吃水不安全历史。
此次被评为省级水利建设文明工地,标志着湖北浩川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在文明创建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下一阶段,公司全体员工将以此为动力,扎实推进安全文明工地的创建工作,进一步展现浩川施工队伍新形象,努力打造出一支安全文明、技术过硬的施工队伍。